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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滇中新区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 政策解读时间:2023-02-10

为打造滇中新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滇中新区高质量发展,云南滇中新区制定了《云南滇中新区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根据《昆明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昆政办〔2018〕110号)有关要求,为使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云南滇中新区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的主要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今年来,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连续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意见(措施)”、“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等多项政策措施,省和市分别提出了“通过3年左右努力,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并进入全国一流水平一年重点突破、两年全面提升、三年争创一流的三年攻坚目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具体工作安排,立足新区功能定位、发展规划,结合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实际,对标上海浦东、天津滨海、重庆两江、成都天府、贵州贵安新区等国家级开发区,研究制定了《方案》。《方案》先后五次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两次向新区19个部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方案》以推进新区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破解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瓶颈为重点,由紧扣总体目标、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任务和强化保障措施四个部分组成,结合新区“当好排头兵∙争当先锋队”营商环境建设专项竞赛,明确重点任务28项,具体改革任务实现目标量化、责任明确。

在总体目标上,突出树立“高质量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服务”的理念,创新打造“滇中服务”、“滇中效率”、“滇中质量”、“滇中诚信”、“滇中人才”、“滇中满意”“六大”新区营商环境新品牌。

在实施步骤上,结合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实际情况,通过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重点攻坚、2023年下半年全面提升、2024年争创一流3个阶段,与昆明市同步实现营商环境参评指标全部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在加强组织领导上,结合新区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和内设机构变化,对新区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优化整合,成立由洪建书记、佳晨主任共同担任组长,学锋副书记、副主任担任常务副组长,宏波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的新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由宏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主要特点

《方案》作为新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实现全面提升并进入全国一流行列的攻坚计划,主要特点为:

在重点任务方面,一是从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和投资保障能力,全面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法治与公平,创新人才培养聚集模式和构建全员共建体系等6个方面,提高站位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决策部署和具体安排;二是聚焦新区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新区临空先进制造、航空现代服务和科技创新三大主导产业,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滇中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全省开发区专题会议精神和有关推动制造业、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部署安排,以及《云南省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2023—2025)(征求意见稿)》中相关内容,从提升投资保障、强化招商引资、金融服务、产业培育、人才引进培养、产城融合等方面,推进机制创新、服务创新,进行再强调再安排和全面落实。三是释放新区管理体制改革“红利”,进一步建立健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市区协调协同工作机制,与昆明市共享破产办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和执行合同等领域改革成效,弥补新区作为开发园区,与行政区划相比司法机构和功能等方面短板。

在落实保障方面,坚持营商环境好不好,由市场主体说了算的工作理念,常态化开展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改革。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对营商环境领域的执纪监督,加强督查部门的跟踪问效,将营商环境指标任务工作纳入新区综合目标任务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强新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来源:云南滇中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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